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天津外国语大学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6.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校外人员,以上人员须为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8. 本科(含)以上所有学习阶段为国外毕业的不要求英语等级水平。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注册报名,学校将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分批次停止岗位报名申请,每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以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将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关于年龄界定:以报名系统开通日期开始计算,例如:2019年3月25日开始报名,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面试考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及现场资格复审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授课、考官提问等面试方法进行考核,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考官一般由招聘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国内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应届国外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留学回国人员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工作调动人员到原单位办理相关调出手续后来校报到上岗;以上人员来校报到后将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应届毕业生需专职从事员工辅导员工作1年。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对于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称号的高层次人才,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等方面要求,请直接与人事处联系投递简历。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监督电话:022-232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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