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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2来源: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19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243 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部分高校(见附件1)的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优先。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岗位(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19年度就业派遣。

3、具有相应的教团队格证(或已通过教团队格笔试成绩合格且能参加2019年教团队格面试),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见招聘岗位明确的招聘条件(见附件2),招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二级、专业技术十三级。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9年4月18日、19日、22日至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1、应聘者向招聘单位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现场受理报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确认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现场受理报名时间:4月22日至26日、28日9:00至11:30;14:00至16:00

3、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2)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由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3)教团队格证书,能参加2019年教团队格面试须提供笔试合格成绩单及普通话合格证;

(4)本人员工证及身份证;

(5)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五、考试安排

(一)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基本能力笔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2、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周六)上午,考试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示成绩

2019年5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成绩及排名。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4、划定入围人选

按照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和入围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二)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进行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等内容考核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未能招聘考生的将进行岗位面试调剂工作。调剂岗位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统一公布并报名,调剂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31日9:00至11:30;14:00至16:00。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岗位面试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5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笔试和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报考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十、其他规定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退回毕业院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教委咨询电话:85851157、858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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