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况
沈阳城市学院始建于2001年,是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大潮中诞生的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其前身是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沈阳城市学院。学校位于沈阳市大浑南自贸区,毗邻著名空港桃仙机场。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拥有33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生近万人。经过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丰硕的办学成果,得到了社会和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2015年,学校被列为辽宁省首批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并被中国教育发展协会评为中国最具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2016年,学校被中国教育品牌研究院评为中国最具就业竞争力的学校。2019年,在艾瑞深中国员工会网发布的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上,沈阳城市学院名列18名,教学质量名列辽宁省民办高校第一名。
二、招聘岗位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1、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系列、财经系列、艺术系列、科学研究系列、新闻出版司法文化系列等行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专业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硕均毕业于985/211院校或国外知名高校,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具有一致性,有高校、科研院所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进取心、责任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退休教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4、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具有一致性,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三、招聘计划
1、高层次人才:对应全部招聘专业,招聘人数不受限制。
2、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详情见附件1(参见下方官网)。
3、科研人员招聘计划:岗位详情见附件2(参见下方官网)。
四、聘用待遇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工资待遇:
依据人才层次、从事专业、学历职称以及工作经历,并结合公司工资政策确定薪酬标准。
3、调薪机制:
(1)校龄工资:随着教职工入职年份逐年增加;
(2)职级晋升调薪:教职工职级晋升后予以调薪;
(3)职称调薪:教职工通过职称评审后予以调薪。
4、福利: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健康体检、免费班车、免费宿舍、自驾车补助、用餐补助等。
五、应聘办法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应聘材料。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资质的人员参加招聘环节考核。(电子邮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
2、应聘材料包括:沈阳城市学院应聘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招聘考核包括面试、试讲、项目考察、体检等环节,择优录用。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邮编:110112
联系人:刘老师、关老师
电话:024-8959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