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县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教育部门所属高级中学教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以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名称:高中政治老师
(二)招聘人数:5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至2001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和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取得《教团队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团队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员工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rsj/index.shtml)、宝应县教育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jyj/index.shtml)网站上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0483253@qq.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11月22日09∶00-11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1月22日09∶00-11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中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第一批)》,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11月25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教团队格证书取得时间、应于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和教团队格证书取得时间等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1月2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有关网站公布。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紧缺学科地理、生物教师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11月27日自行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员工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1月26日18:00;宝应县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11月27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审核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
笔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员工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老员工)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教团队格证书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三天截止。
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公司产品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无生课堂)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统筹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县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证书、教团队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于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教团队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须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